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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继续教育证书》课时登记的通知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高邮教育信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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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市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经研究,定于4月11日--13日集中办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课时登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时登记时间范围及项目:凡2005年5月—2006年4月所取得的基本功考核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职称外语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考核证书四个项目均在登记范围。 2、课时折算办法:按高邮市教育局邮教人[2002]4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 (1)基本功考核:B级:30课时/类,A级:40课时/类。 (2)职称计算机:初级:60课时/张,中级,80课时/张,高级:100课时/张。 (3)职称外语:中级:80课时/张,高级:100课时/张。 (4)普通话等级考核:二级:48课时/张,一级:56课时/张。 3、课时登记办法:先由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在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内“登记部门”以上五个栏目内先行填写(登记部门栏由局填写,上述四个项目分页填写),再由专人按规定时间携证书原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集中办理课时登记手续。 4、时间安排:4月11日:西片、北片(含市属学校,下同) 4月12日:城区、临城片 4月13日:东片、南片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逾期不再办理课时登记手续。 高邮市教育局人事科 200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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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shengrh 责任编辑:shengr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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