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初中,市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积极实施名教师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教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高邮市第四届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和教坛新秀活动。现就组织开展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一直坚持教学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含任课的学校干部)及教研机构中的教研员。
2.上届高邮市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坛新秀须重新参加本届评选确认;参评人员只能参加其中一项评选;已被评为特级教师及扬州市学科带头人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能与同志团结协作,在本地区中小学有较高威望。近三年来,获镇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2.具有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有自己的教学特色,在县级及以上公开教学或基本功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教学实绩在本地区居领先水平(以市局或扬州市教育局组织的统测成绩为参考依据)。
3.教育思想先进,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敢于创新,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突出,近三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或著述(包括编写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和教法研究等)2篇以上;带头参加课改,主持或为某项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
4.热情关心其他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很好地发挥传、帮、带作用,多次在县(市、区)以上范围上过示范课、公开课,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
(二)、中青年教学骨干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能与同志团结协作,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曾获镇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2.具有中学中级以上、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对所教学科有较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教学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在高中、初中教学中经过两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三年以上;在小学高、中、低年级经过两个循环教学或毕业班教学三年以上。
3.具有现代教育观念,积极投入课改,勇于创新或在教法研究、教材建设中取得明显效果,近三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论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2篇以上,在镇级及以上范围多次上示范课,在评优课活动中获镇级以上奖励。曾担任过班主任工作,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总结了较成功的经验,并取得较显著成绩。
4.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
(三)、教坛新秀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生,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较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谦虚好学,能与同志团结协作,在学校师生中有一定影响。
2.刻苦钻研教学业务,能分别从事小学的低、中、高或初中、高中各个阶段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突出;能独自承担对外开课任务并获得好评;有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团队工作经历,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取得较好实绩。
3.近三年来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论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在县(市、区)及以上范围开过示范课,在镇级以上评优课、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4.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
三、评选人数:
全市拟评选第四届学科带头人150名左右,中青年教学骨干300名左右,教坛新秀200名左右。三块各按1:1.1下达推荐名额(各单位名额分配见附表),各单位根据本地教师素质状况,组织推荐候选人,在推荐候选人时,做到坚持条件,兼顾学科平衡,不得多报,宁缺勿滥,将真正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出来。
四、评选办法:
评选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工作,要坚持发扬民主,按程序自下而上逐级进行。
1.对照参评条件,各单位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评课、评论文论著、考核教育教学质量后,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推荐名单,经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候选人参评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2.市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领导、专家进行评选,并经局长办公会确认,最终确定全市第四届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和教坛新秀人选。
3.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在上届市级中青年教学骨干以上人员和本乡(镇)、校级相应学科带头人中产生,市级中青年教学骨干优先在上届市级教坛新秀以上人员及本乡(镇)、校级相应中青年教学骨干中产生,市级教坛新秀优先在上届市级教坛新秀及本乡(镇)、校级教坛新秀中产生。
五、参评材料:
1.《高邮市第四届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坛新秀申报表》(一式二份)。
2.近三年来扬州市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或能反映本人教研水平及班级工作业绩的经验论文等材料3—4篇。
3.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和年龄、班级工作年限、示范课(公开课)开设情况等书面证明(统一加盖单位公章)。
4.在单位公示的书面材料。
5.各乡镇中心初中、市属各学校还须填报一份《高邮市第四届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坛新秀推荐人选名册》。
上述材料,凡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验核,第2、3项材料需装订成册。
六、时间安排:
2006年8月20—22日,各单位集中上报参评人选材料到市教育局人事科。
高邮市教育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